就餐“吃到虫”拨打“12331”投诉 最高奖励20万

23.01.2015  12:56

本报讯如果在外吃饭吃到异物,或发现销售不卫生的食品,赶紧举报吧。日前,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消费者只要在市场上发现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便可立即投诉举报。一旦核查属实,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据介绍,我省近日发布了《关于鼓励举报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公告》。其中规定,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企业员工、媒体记者和消费者,如发现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可及时向食药监管部门举报。违法行为经查实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呢?记者了解到,如果涉嫌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涉嫌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涉嫌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涉嫌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篡改生产日期的食品;涉嫌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涉嫌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涉嫌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食品和农产品进行清洗、整理、加工、保鲜、包装、储存等,都是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经营行为。

如果市民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立即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食药监部门会按照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石跃新本报记者吴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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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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