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

27.11.2015  16:49


为进一步加强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切实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和市场监管工作,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结合本区实际,对市场、食品安全各方面基础和机制体制进行努力尝试创新,全力加强基层市场和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一是在不改变机构、编制的前提下,对6个基层所的地域管辖范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以经济为中心的地域管辖范围调整为以行政区划为中心的地域管辖范围,各基层所与乡镇街道形成一一对应的管辖区域。此举既有利于文明城市创建、市场监管专项工作的全方位推进,也有利于市场局(食药局)与乡、街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区委、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 


二是落实所长兼(挂)任乡街行政副职。目前该局已有5名副科级所长已分别兼任乡政府副乡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整合了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条块结合、强化管理,促进了管理体制的理顺和各方积极性的提高。 


三是为进一步集中管理,强化工作力量,将李楼所并入李楼乡政府集中办公,这样既有利于弥补乡街食安办工作人力不足的问题,又便于乡镇和基层所的监管工作形成合力,强化基层食品安全“四员”监管力度。 


四是为各所所长在街道配备办公场所和设施,并要求各所所长确定每周去街道办公时间定期前往街道办公,便于工作的沟通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