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民资投停车场需口惠实至

13.08.2015  17:26

    发改委等多部门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网民认为,能否让社会资本从中获利成为社会资本会否参与停车场投资建设与运营的关键所在,种种优惠措施需进一步细化,做到口惠实至。

  盈利是难题

  “停车难、行路难目前是很多城市发展所遇到的突出问题。机动车经常挤占公共车道,使得原本不宽的道路就更加窄了,如果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这样便可消除社会参与的既有障碍。”网民“云川水天”说。

  据报道,发改委表示,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改革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

  尽管在很多网民看来,停车场建设引入民资有利于缓解停车难,但社会资本是否愿意进入这一领域,仍是一些网民所忧心的。有网民指出,从一些城市推行的经历看,民资进入仍面临盈利难题。

  网民“姜锐”称,停车难的现实决定了城市需要更多的停车位,国家也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市政建设,然而需要在市场经济规则下生存的民资的主要顾虑则在于如何寻找盈利点。单纯从建设停车场来看,前期投入大,运营成本高,经营回报少,这和民营资本追求利润的性质不相吻合。所以,投入建设公共停车场是有较大的风险的。如果没有其他的额外价值,基本上很难吸引民营资金的投入。

  政策要细化

  网民认为,公共停车场要走出无人投资的困境,相关优惠政策仍待细化。

  《意见》明确表示,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要统筹考虑财政投入、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由投资者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对于路内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设施,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一些网民建议,应进一步明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建设、改造停车场给出多重优惠政策。比如,在用地及规划方面,每年在储备土地中确定一定数量的用地,专项用于引进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对这些项目可实施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临时占道费等优惠。设立公共停车场发展专项资金,以项目补助的形式,加大对公共停车场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有网民指出,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停车场是城市基础设施中少有的赢利项目,美国停车产业每年收益约260亿美元,香港一个停车位的售价比一辆高级轿车还贵,日本经营2至3个泊位的收入相当于一个公务员的工资。我国才起步,等这些政策逐步完善成熟,巨大的空间必将成民资掘金的“蓝海”。

责编:孙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