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鼓励创新 私人银行试水“全权委托”

13.10.2014  12:17

    全权委托资产管理这一在国外盛行多年的私人银行业务如今开始在国内悄然兴起。

  “选择全权委托的客户就是把资产委托并授权给招行,招行的客户经理在跟客户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了解其投资偏好以及风险属性后,投资团队为其提供个性化的投资策略。”招行私人银行总经理王菁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全权委托业务已向监管部门做过沟通和汇报,监管也积极鼓励去尝试和创新,但明确银行自身管理制度、风险控制要跟上。

  不过,在国内,受制于私人银行业务起步较晚和监管限制等其他因素,前几年全权委托业务一直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交易不需客户逐笔确认

  所谓全权委托,是指客户基于对私人银行的信任,将一笔资产委托给私人银行,由后者全权帮助客户进行资产配置。也就是说,当客户全权委托私人银行打理其资产后,私人银行将不再需要逐笔向客户核实交易细节。

  “比如原来要建议客户买一个对冲基金,需要获得客户的同意,而现在全权委托之后,中间交易的时候就不需要向客户确认,包括换仓、更换交易品种等也不需要和客户去商榷,完全授权给投资顾问来决定。”王菁解释说。

  与目前很多银行和理财机构推出发行类资金池产品不同,全权委托是进行一对一地资产管理。“资金池产品本身的量很大,一家银行可能就有几千亿的规模;资产池里面的资产结构比较复杂,有非标资产、普通客户的资产,也有高端客户的资产。”某国内私人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在此过程中,私人银行如何控制风险呢?

  “在这个业务中,我们会控制风险敞口,会对客户的资产投资区间做一些限制,如固定收益类投资占比多少,权益类资产投资占比多少,另类投资占多少,组合投资策略时不能突破这个比例限制。”王菁表示。

  上述私人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全权委托可以有很多种形式,根据客户不同的诉求和银行达成协议。该人士表示,“如果只有收益方面的需求,则可以和银行谈保证一定的收益,发生亏损是否终止也可以写在协议里。”

  不过,王菁认为,全权委托并不意味着私人银行把客户的资产拿过来就保证多少的收益,而在于精准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为其提供专业和定制化的金融服务。

  在王菁看来,银行与客户的利益是一致的,这体现在全权委托业务的收费方式上。“如果没有帮助客户实现定存收益以上的收益,就不会对客户收取佣金,只有超过了才会收费,因此为了自己盈利,银行也会努力去做。”

   需借助信托公司等通道

  在西方,全权委托资产管理是最具个性化投资价值的业务,也是盛行于欧美国家资产管理上的主流模式,目前境外市场超过一半以上的私人银行客户都选择全权委托服务模式。而在国内为何一直没有得到推广呢?

  上述两位银行人士坦言,这主要是受制于私人银行业务起步较晚和监管限制等因素。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私人银行的产品多局限于商业银行传统的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相关领域,而具有显著私人银行高收益特色的投资产品多须借助信托、证券和PE等机构。因此,目前国内的全权委托业务与国外仍有本质上的差异。

  “在国外,金融业是混业经营,银行可以有多种牌照,可以直接将客户资产进行不同种类的配置。”上述私人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出现的私人银行全权委托业务应该也只是通过合作的信托公司等去做,将信托公司作为通道,相当于是客户的钱给了信托公司,但是受益权是客户的。”

  该人士表示,我国金融法律所确立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法律制度,不仅限制了私人银行业务向其他市场的交叉和延伸,限制了私人银行业务提供投资产品组合的品种,也削弱了产品组合的回报率和吸引力,难以获得高端客户的青睐。

  不过,从起步到发展,私人银行经历了“卖产品”到“卖组合”的转变,再到逐渐兴起的全权委托资产管理模式,这个趋势毋庸置疑。

  王菁表示,“境外这种模式已运行上百年的历史,很成熟了,如果我们不做,客户去境外做,这并不利于国内市场的发展。”

责编:孙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