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启丰”案开庭:两被告缺席 千万资产或一钱不值
安徽鼎启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启丰公司)卷走合肥市民2000多万,昨天上午,被骗60万元的合肥市民张女士(化姓),勇敢地站出来对鼎启丰公司提起诉讼。上午8点40分,鼎启丰跑路首案开庭。原告张女士和律师郭青松准时抵达包河区法院,但被告方鼎启丰公司和其融资项目——伊川县宏达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却无一人出席庭审。随着庭审的进行,广大受害者关心的投资公司融资项目进一步被暴露,这些看起来财大气粗的项目有可能是“一文不值”。
现场 被告席上空无一人
昨天上午八点半,记者来到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原告张女士和代理律师郭青松已到法庭等候。
张女士显得很疲惫,两位阿姨不停地鼓励她。“她真可敬,我们也是受害者,可我们怕家里人知道,不敢告鼎启丰,她做到了。”
8点40分准时开庭,但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宏达公司和鼎启丰公司均无人到场,也未委托律师到场,此次庭审只能在被告人缺席的情况下开庭。“这些公司太嚣张了,它们根本就无视一切嘛。”旁观的一位受害者小声说。
由于本案中的两个被告都缺席,更因为鼎启丰公司法人代表跑路,法院传票无法送达,如果要求将两被告同时起诉并开庭,庭审程序就无法进行。于是,张女士只好当庭申请撤销对于鼎启丰公司的起诉,转而单独起诉鼎启丰的融资项目宏达公司。
庭审 千万资产或一钱不值
据悉,受害者在投资之前,应鼎启丰公司之邀,专门赶赴河南“考察”过宏达公司。宏达公司位于伊川县城关镇古城寨村,占地面积很大,地面上建立了很多工厂车间,看起来非常光鲜,是个“财大气粗的主”。不过,在昨天的庭审中,郭律师提供的新证据,将受害者们的认识彻底打破。
庭审中,郭律师出示了他和法官赶赴伊川古城寨村调查宏达公司的证据。郭律师认为,宏达公司向投资者出示的项目说明书中,有高达1000多万元的担保,涉及到土地、房屋、仓库、设备等资产,看到这个材料,投资者认为宏达公司是有一定实力的。但这次郭律师和法官等人过去以后却发现,宏达公司的这些“实力”更多地体现在“门面”上,法律上是没法追究的,它没有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而建造厂房的土地是租伊川县农村的土地。其次,宏达公司的大型机械等设备可能早就与第三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所有权可能保留了。这就是说,宏达公司号称价值1000多万的厂房等资产,从法律上来说,可能一钱不值。
张女士和郭律师认为,本案就目前掌握到的财产线索而言,鼎启丰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且账上并未有太多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即使鼎启丰应诉,原告的主要着眼点还是在于宏达公司的设备、机械、成品、半成品等实物财产。
难题 即使胜诉也难执行
在庭审过程中,张女士讲述了自己受骗的经过,并递交了相应的诉讼证据。代理律师郭青松表示,鼎启丰公司现在人去楼空,连法院传票都送不到,维权人张女士遭遇到维权难的现状,从昨天的开庭来说,鼎启丰公司和宏达公司都是没有诚意的,即使受害人张女士的维权胜诉,也要拖到胜诉后的强制执行阶段。而宏达公司在前期未把相应的资产进行登记,没法封存对方的房产,而设备有可能与第三方签订了买卖合同,所有权可能保留了。另外,宏达公司生产的是一种铸件的成品半成品,即使拉到合肥市场上来卖,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不方便变现。
“因为被告方宏达公司的公司实体存在不确定因素,导致该公司的房产没有办法出户,无法抵押换算成钱。但在之后的庭审过程中,张女士若胜诉了,可以通过提请将宏达公司房产折让或者低价出让等渠道,来挽回受害人的损失,但这在实践中有很大难度,也不一定有人愿意接受。”郭律师介绍,除了维权难,受害人张女士的维权成本也会很高。
本次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提醒 投资务必擦亮双眼
针对张女士遭遇到的投资骗局,郭律师想对其他投资者做一些提醒和支招,“主要是事前和事后两方面。”
“事前就是投资者在投资理财产品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儿饼,事前对于这些理财产品和理财公司,一定要慎重,尤其是对这些省外的公司,仅仅看明面上的一些合同没有意义,要有相应物保,财产的保全和担保,比如说对方的房子去抵押给你,并办理了他项权证,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与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把他办理到你的名下,后期如果对方不给钱,可以去拍卖、变卖他的房产,这样法院有可执行的空间,这是事前的预防。”郭律师表示,事后如果发生了跑路的情况,要分两步走,第一步,通过公安机关积极地追赃,看看公安机关能不能挽回被害人的部分损失,第二若能查清其有其它财产线索的情况下,积极申请法院进行保全,如果这些都做不到的话,尽快拿到相应的判决书,走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