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环保局:“两法衔接”为环保护航

02.08.2016  23:04
 

为积极地推动新《环保法》及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黟县建立了有效实战的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今年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和县环保局等有关人员召开了2016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议。研究讨论了今年“两法衔接”查办的重点领域及区域,就如何开展下一阶段工作以及如何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完善了《黟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和《黟县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并建立了“两法衔接”的“五个制度”,即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制度、联络员制度、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及信息共享制度。

在环保“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中,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开展联合巡查执法活动中,发现有人在漳河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垂钓,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垂钓者进行了说服教育,按规定制作了现场调查询问笔录,开具了黟县环保局第一张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伍拾元。该垂钓者对本次处罚给予认可,当天就将罚款交到指定银行。

这次联动执法检查,展示了环保、公安“两法衔接”联动执法效果,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能力,为树立环境法制权威、保障环境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提供支撑保障,为环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