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黟县残联启动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审核审批工作

24.04.2015  19:20

 

黄山市黟县残联4月24日消息:2015年,黟县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核审批工作现已启动。按照“先报送、先审批”的原则进行审批,截至目前,黟县渔亭镇已率先完成。 据了解,2015年市级下达黟县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目标任务147人。享受精神病药费补助条件跟去年保持不变,即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审批表》,同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①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②低保证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③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其中应有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诊疗记录;④报销凭证1000元以上。(黟县残联 程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