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四项措施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杜绝“小微腐败”
04.01.2017 10:35
本文来源: 教育厅
黟县中小学校基本是半封闭管理,学校食堂的收入已经与义保经费持平或超过。为坚决防止贪污腐败与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加强对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刻不容缓。本着“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黟县教育局四项措施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
制定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充分调研,并征得县纪委、财政、审计部门同意,制定《黟县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切实规范全县中小学食堂的收入、原材料采购、出入库、人员经费支出等方面管理。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和赚取不正当利润行为发生,确保学校食堂真正达到“等价优质”的标准。
加强会计核算。制定《黟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实行学校食堂单独核算,独立建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做到专款专用,钱、账、物分管,责任清晰,相互监督。与会计软件公司协作,制作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做账软件,规范食堂的会计核算,做到收支基本平衡。
实行财务监督。各校制定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公布每日菜谱、原材料采购、价格等信息,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成立膳管会,建立价格听证制度,满意度测评制度、工作质询制度,促进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监督。
加强监管督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检查和法定监督。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管和审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食堂财务管理不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严肃查处并严厉追责。(朱立萍 特约通讯员:舒永青)
本文来源: 教育厅
04.01.2017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