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摩的”借手机用 到手就跑
14.12.2014 08:58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庐阳法院获悉,黑摩的司机张某多次抢夺乘客手机,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据检方指控,今年6月24日,张某驾驶摩托车将被害人何某由合肥市明光路汽车站送到喜来登酒店时,何某掏出自己的白色三星手机,打电话给朋友询问具体位置,张某见状以说明所处具体位置为由,要求何某将手机交给其接听,在拿到何某的手机后,张某立即发动摩托车,逃离现场。
6月28日,张某将受害人申某从明光路汽车站送至中国科技大学。到达门口后,张某以查看申某手机地图为由,让申某将其黑色苹果手机交给自己,随后立即发动摩托车逃离现场。7月1日,张某又以类似手段,抢夺乘客刘某苹果手机。7月8日18时许,张某在明光路汽车站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庐阳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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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2014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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