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显威力 被执行人主动偿还欠款

30.09.2016  13:35
 

  安徽法院网讯  “法官您好,我是江苏省某集团公司的工作人员,我们公司已经把欠款打到你们法院银行账户上了,请求法院赶紧把我们从黑名单中删除吧。”9月22日,一失信被执行人主动找到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履行还款义务。

  原来被执行人是江苏省某集团公司。2013年底该公司与淮南鑫平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分包合同,即淮南鑫平公司包工包料完成江苏某集团承包的工程中的吸收塔、事故浆液箱的脚手架搭拆工作。合同约定脚手架拆除完、场地清理后10日内付清余款。由于淮南鑫平公司已完成施工,且工程已交付使用,但江苏某集团仍欠37.27万元款至今未付。无奈之下,淮南鑫平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江苏某集团支付工程款372700元及利息23099元,合计395799元。

  判决虽然生效了,但江苏某集团迟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2016年9月6日,淮南鑫平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接过案件后,按照执行程序,通过执行查控系统“点对点”、“总对总”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依法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被纳入“黑名单”而影响了其公司的正常工作,所以才有了开头那一幕,主动与法院联系,申请自动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截止到今年8月,潘集法院已将964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里,并借力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公布失信人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让失信人明白,执行效力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灭失,失信行为必将影响自己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