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企业将被排除在政府采购之外

29.09.2014  05:10

  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获悉,我省企业及工商个体户将在10月1日之后正式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信息虚假、不按时公布信息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并排除在政府采购之外。

  10月1日之后,每年向工商部门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将成为我省企业及工商个体户的“必答题”。企业年度报告包括: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以及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同时,年度报告也必须包括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等信息。

  省工商部门将根据企业注册号随机摇号确定抽查企业,并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市民发现企业公示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企业未如期公示年度报告或信息不实就将被列入“黑名单”。政府采购将对“黑名单”企业限制或禁入。(记者 梁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