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男子为炒黄金诈骗1600万 被判有期徒刑18年
10.02.2015 19:58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近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80万元。
被告人翁某自2000年左右在宁国市经营金店,生意一直不错。2006年起,被告人开始接触非法黄金期货,每年都亏掉100到200万元,以致入不敷出。2010年起,翁某开始向公众非法集资,为支付非法集资的高额利息及到期本金,翁某不断向外借钱,导致漏洞越来越大。2013年起,翁某开始诈骗其他经营黄金等饰品的商家。至案发时,翁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000余万元,诈骗1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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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015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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