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试点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30.12.2016  19:04

   中安在线讯 据黄山新闻网报道,记者从黄山市法制办获悉,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黄山市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今日挂牌运行,并在旅游管理领域集中行使原先涉及8个部门的88项行政处罚权。由此,黄山市旅游市场秩序实现了一个部门管理、一支队伍执法、一枚公章处罚,从制度层面破解了旅游管理领域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据了解,此项旨在破解旅游综合执法难题、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游客权益的改革在全国尚属首创。

  旅游市场秩序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其监管和执法牵涉多个部门。由于无执法权的旅游部门不能直接处置旅游过程中涉及工商、交通、公安等方面的问题,往往出现旅游执法主体缺位的状况。尤其是近年来国内旅游市场接连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直接影响了旅游业健康发展。黄山市是中国现代旅游业发源地之一,去年被列为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后,在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加快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根据省政府批准,黄山市旅游管理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旅游、价格、工商、食品安全、交通运输、公安、体育、文化(文物)等8个主要职能部门在旅游管理领域的88项行政处罚权。其中旅游部门涉及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35项,工商部门涉及发布虚假旅游广告等11项,物价部门涉及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等25项,食药监管部门涉及经营腐败变质过期食品等4项,交通部门涉及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等8项,公安部门涉及公路客运车辆超载等2项,体育部门涉及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等2项,文物主管部门涉及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等1项。试点区域为屯溪区、黄山区、黟县和黄山风景区。这些区域集中了包括世界遗产地黄山、黟县西递和宏村在内的29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

  为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黄山市还构建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和处置平台,实行一个平台受理、一个平台交办、一个平台回复,努力提升游客满意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协调解决执法争议;建立健全旅游综合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游客权益。今年前三季度,黄山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逾4000万人次,未发生一起重大旅游投诉。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闫冲冲 李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