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男子借酒消愁 早上喝下午被查仍属“醉驾”

09.03.2016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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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 www.ahwang.cn )讯   3月8日,黄山市屯溪区的朱某拿到了其血液酒精检测鉴定文书,鉴定表明他在一次早上喝酒下午被查到时,体内酒精含量仍达到深度醉驾的标准,朱某也后悔莫及。

2月29日下午5时许,黄山市交警直属二大队民警接到指令,称城区百鸟亭路江南新城西区门口两辆汽车追尾!到场后,民警发现其中一辆小型客车驾驶员朱某身上散发酒气。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朱某检测,竟高达119mg/ml,涉嫌醉酒驾驶。

朱某称以驾驶长途客车谋生,这段时间婚姻出现了状况,当天轮休,上午九点多吃早饭喝了两杯酒。下午4时许,朋友约他吃饭。朱某以为距离喝酒过去了六个多小时,自持酒量不错,以为酒劲早已散去,碍于情面决定前往朋友家,没想到在朋友家门口发生了交通事故。

民警将朱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液样本并送检。3月8日下午,朱某的血液内乙醚含量检验鉴定结论出来,血液血液内乙醚含量174.9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黄山市交警二大队负责人称,很多人误以为酒量不错,几个小时肯定体内没酒精了,其实各人体质不同,酒精在体内存留很久也是正常的,因此酒后一般24小时内不要动车。

张锐 沈钟成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