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批复黄山月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03.09.2017  14:4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山市月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黄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黄山市月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的请示》(黄政〔2017〕3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月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具体为:

  (一)一级保护区。范围包括:月潭水库正常水位线(165米高程)以下、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大坝临水坡的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两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山脊线以内的陆域。

  (二)二级保护区。范围包括: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的水域;与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为一级保护区陆域两侧至山脊线以内、二级保护区水域两侧正常水位线以上1000米、山脊线以内的陆域。

  二、黄山市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做好月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和监管工作,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省环保厅等部门要加强对黄山市月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4日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毛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