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03.09.2014  11:39

  9月1日,记者从黄山市纪委获悉,近日召开的全市纪委书记座谈会上,通报了该市相继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公布了违纪人员姓名、职务及简要违纪事由(涉及领导干部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及违规接待等)。记者昨天对话5名被处分的当事人,多数称以前有侥幸和麻痹思想,教训深刻,愿接受采访以警示他人,以免再犯类似错误。

   洪志广

  身份:休宁县陈霞乡正科级干部、该县高铁办负责人

  违纪事由:公车私用

  处理:党内严重警告

  “我的组织关系还在陈霞乡,7月19日是周末,考虑党费没交也想了解个人公积金停缴等事,又没私家车,就驾驶公车去了乡里,不久接县里电话就返回了。”洪志广说,平时也有注意到(不能公车私用),可确实也有侥幸心理。“纪委说我被举报了,当时都不敢相信。”

  洪志广说自己52岁了,以前没出过啥事的,背了这么个处分,教训很深。“今后,肯定不会犯这个错,一定会注意的。”

   程秉国

  身份:屯溪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

  违纪事由:公车私用

  处理:党内警告

  “今年4月到5月份的事,有两次周末,用公车去绩溪县看望老人了。”程秉国很坦诚,称是被人举报的,对方根据公车有两次违章怀疑涉嫌公车私用。纪委调查时,也都说清楚了。

  “自己错了,还有什么好说的?”程秉国称,这个事发生后,就按规定在节假日和周末将公车封存,不用了。他认为,公车私用现象,现在总体好多了,可一定程度上仍存在,要从根子上治理好,还是要实行公车改革。

   杨丽芳

  身份:屯溪区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区粮食局局长

  违纪事由: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

  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免职

  “这个事情发生后,现在需要的是好好反思,不愿被打扰了,谢谢媒体的关注。对此,也请(记者)见谅,对不起了。”杨丽芳短信回复了记者。

   朱勇

  身份:黄山区检察院书记员、该区焦村镇挂职副镇长

  违纪事由:私驾公车

  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

  “处分决定还没有送达,自己作为一名干部,必须正确面对。”朱勇没有多说,表示接受采访需要请示。

   胡发强

  身份:屯溪区黎阳镇镇长

  违纪事由:公车私用

  处理:党内警告

  “我是去年的事,今年被网上举报了。”胡发强说,举报称自己曾带家人去黟县旅游,背着长枪短炮(摄影器材),还曾公车接送孩子上学。

  胡发强说,其实,那次去黟县是开私家车的,也没去旅游景区。到了后,单位有急事,中午要赶回来,私家车给妻子用。自己让单位驾驶员开公车去接了。“因妻子手两次摔伤,接送孩子不便,确实有过让驾驶员开公车接送孩子,主要是下雨等特殊天气时。”

  “要说这事,以前思想上麻痹和不够重视公车管理规定,确实存在。”胡发强坦承,在基层工作,公车私用和私车公用也常混淆,如夜里常加班,或临时通知去工地,也会开私家车去,没报销过车费。时间久了,脑子里的弦就松了。“不管怎么说,这是深刻的教训,我反思了很多。今后,肯定要慎独慎微,自觉遵守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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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公开查案信息黄山市多数区县需“加油”

  黄山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这一信息,日前也在该市纪委网站发布。随后,记者对该市三区四县的纪委网站进行了信息查询,发现该市及少数区县纪委官网对查案等信息的发布及时透明,多数区县“做多说少”,在公开查案信息方面尚需给力。

  记者看到,9月1日下午,黟县纪委官网发布了一条最新查案信息,称县规划局规划所所长汪爱生涉嫌严重违纪,县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记者浏览发现,该县纪委今年以来发布查案信息已成常态。反观歙县、祁门县、黄山区、徽州区等区县纪委的网站,对案件查处信息公开发布的极少,多个网站今年以来一条类似信息也没有,休宁县纪委的网站甚至还不能打开。

  日前,记者在向黄山市的一些纪检部门采访已办结的违纪案查处信息时,也遇到了科室之间互相推诿,或相关负责人不愿介绍具体内容等现象。有纪检部门人员称,纪委内部对案件查处信息的发布审核严格,确实存在“做得多、说得少”的现象。有的县纪委还专门针对工作人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情形出台规定。

  “查案要保密,可查了谁应该及时发布,更应该向社会公开。”歙县一位正科级干部告诉记者,查案也是为了教育和警示人,信息不公开,大家只能猜想,效果反而不好。近日,黄山市纪委主要负责人曾公开表示:对明察暗访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及时曝光,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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