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
14.12.2016 01:36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2月10日,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在北京揭晓,黄山市因“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改革项目”的成功做法和显著成效而荣获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据悉,这是自该奖项设立以来,我省首次获奖。
为凸显行政复议的主渠道功能,更好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2012年,黄山市正式启动了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改革。其特色有四:一是集中的范围更广,市级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权全部由市政府行使;二是集中的内容更多,除了集中受理、审查和决定外,还创新增加了“集中执行”的内容;三是配套的制度更全,先后出台了13项规则或办法;四是取得的成效显著,主渠道作用充分显现,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普遍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同步提升。
中国法治政府奖是我国首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依据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公开的评选程序,对各级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表彰的奖项,旨在总结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经验,客观公正地评价、推广这些机关在建设和促进法治政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4.12.2016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