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推行河长制不仅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更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黄山市自推进河长制工作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走在全省前列。
今年4月26日,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黄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市三区四县河长制工作方案于5月15日前完成。为真正实行河长制全覆盖,该市主动延伸到黄山风景区和黄山经济开发区,实行“7+2”市里统一调度,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河长制工作方案于5月底完成。6月30日,全市101个乡镇和667个行政村全部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全市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扩面升级全部建成。截至目前,市级河长共巡河37人次,县级河长巡河470人次,乡镇河长巡河4820余人次,市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35起,已全部整改到位。
为使河道日常维护、监管常态化,全市建立“组收集、村集中、乡镇处置”垃圾处理体系,聘用农村保洁员2791名,成立16支新安江干流河面打捞队,600多条支流由所属乡镇定期集中整治;全面推行农药集中配送,在全市设立600个基层配送网点,建立农药配送体系,实现乡镇级农药集中配送覆盖率100%、村级农药集中配送覆盖率80%、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率60%以上。目前已累计关停淘汰污染企业170多家,整体搬迁工业企业90多家,优化升级项目510多个,实施15个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完成新安江干流和13条支流102个入河排放口截污改造,并依法取缔整治洗车店156家,完成农村改水改厕23万户。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市已关闭或搬迁养殖场(户)53个,畜禽存栏量22404头,累计投入3412万元。拆除网箱6379只,涉及养殖面积37.2万平方米。开展增殖放流50多次,投放鱼苗5005万尾,禁渔期面积稳定在全市总水面的85%以上。截至目前,共查处河道违法采砂案31起,罚没款30.4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起,取缔采砂场6家,多部门联合关闭砂石加工场68家;公安、农业、林业、水利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捕鱼活动,制止非法捕鱼65人次,教育处理36人,收缴非法捕鱼、电鱼工具35件(套),其中地笼8000余米。
为不断推进河长制工作,市河长办先后3次对各地河长制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县(区)一单方式要求整改。目前已先后召开河长会议4次,印发河长制工作简报55期,对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展进行定期通报21期,针对推进中的难点和重点进行一事一督办,已发出专项督办函6份。
为提高群众广泛参与意识,发挥群众举报监督作用,该市还积极制作安装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名字、河长电话(手机号)、环保热线、河长办电话及工作职责等,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