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强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25.04.2017  08:31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稳定和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近日,黄山市环保局、市农业委员会和市财政局三家联合出台了《黄山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办法》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提升率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因地制宜、高效利用”的原则,加强政策支持,加快技术推广,完善产业体系。

办法》明确了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提升目标。2017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以上;实施秸秆还田40万亩;建设大中型秸秆沼气工程1处、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7个;每个生产点配套推广生物质户用气化炉100台;每百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低于8个。

办法》围绕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秸秆禁烧监管、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施四个方面,细化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地方政府职责,坚持疏堵结合,加大秸秆禁烧力度,不断提高禁烧监管水平,倒逼秸秆综合利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