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局“四+”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06.12.2016  22:02

今年以来,黄山市局通过四个“+”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效率不断提升。

一是“双公示+信用约束”。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及时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和重点投诉调处等情况。首批已公示144家红榜名单、4家黑榜名单,为公众提供客观真实信息,倒逼市场主体维护声誉、严格自律。

二是“双随机+网格管理”。强化网格化监管,针对投诉较集中、隐患较突出、抽检发现问题较多的薄弱环节,加大抽查、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率。积极推进线上线下“双监管”,重点加强对各类电子商务特别是网络平台和线下商铺巡查监管,提高电子取证能力和监管水平。

三是“树标杆+约谈惩处”。开展示范创建活动,让行业“标杆”拿得出、站得稳。加快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建设文明药店,完成餐饮单位量化分级评定5446家。分类约谈豆芽菜、白酒、包装水等生产单位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投诉较为集中的保健品经营业主,督促主动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四是“大数据+智慧监管”。在全省率先推行“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利用手机APP搭建食品药品安全智慧云互联网平台,已开通执法终端656个,追溯系统终端2910个。及时提供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及相关信息,通过平台数据分析改进监管方式。开通“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拓宽公众参与监管渠道,构建多元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