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效率,黄山市局提出“一二三”工作法,加快各专业统计信息编报速度,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要求各专业数据在上报省局核准反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局综合科提交数据反馈结果,由局综合科统一对外发布使用。
二是要求各专业数据在上报省局核准反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及时做好对各区县数据的评定和下算,并反馈县区。
三是各专业数据在上报省局核准反馈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编写出各专业数据进度、运行特点、趋势等统计信息,上报市两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