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多举措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一是 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黄山市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试行)》、《黄山市社区矫正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黄山市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解矫基本程序(试行)》、《黄山市县(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运行指导意见》、《黄山市村居(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运行指导意见》、《关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点验的制度(试行)》等文件,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流程和具体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二是 强化部门联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通知》,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漏管;与市检察院建立月度工作会商、数据比对,每季度深入基层司法所巡查,每半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制度,确保执法程序规范;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对裁定收监在逃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缉捕和脱离监管社区服刑人员追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联合追逃机制。截止目前,2013年以来裁定收监未执行的11名在逃社区服刑人员,已追回收监执行9人。 三是 加大管控力度。采取审前调查评估、入矫风险评估等方式筛选出重点管控对象,通过增加见面次数和走访次数、提高手机定位频率等监控措施实施严格管理,特别是对有吸毒史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吸毒检测范围,确保不脱管。 四是 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季度巡查、点验、半年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工作台账、走访社区服刑人员、查看各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检查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矫正、奖惩、解矫和调查评估等主要执法环节的工作情况。 五是 推进廉洁执法。通过约谈社区服刑人员、向社区服刑人员发放一封信、设置举报箱等方式了解司法行政干警在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有无违规违纪、有无吃拿卡要等现象,始终把预防和查处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紧抓不放。
(黄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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