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四项措施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质量

31.07.2015  16:34

 

一是实行工作项目化管理,设定17项工作23个项目,涵盖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建设、落实社区矫正三项基本任务、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保障、深入开展社区矫正研究和宣传思想工作等五个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强化主体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和各项制度。二是大力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入监所”、邀请专家授课、实地参观等形式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0场次,参训人员达450余人次。三是制定科学管理制度,先后制定出台《黄山市社区矫正执法质量考评办法(试行)》、《黄山市社区矫正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黄山市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解矫基本程序(试行)》、《黄山市县(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运行指导意见》、《黄山市村居(社区)社区矫正工作站规范运行指导意见》和《关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点验制度(试行)》等,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开展执法质量检查,除平时不定期督查、抽查、明察暗访外,由市综治办、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公检法司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区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执法质量进行上、下半年各一次全面检查,形成书面通报,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适时开展工作“回头看”。

(黄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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