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保民生

28.07.2015  19:04


      今年以来,我市严格执行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进一步提升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作用。在农村低保方面,全面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1至6月,我市共发放农村低保金4867万元,人均月补差192元,发放分类施保金946万元。在城市低保方面,1至6月,全市共发放城市低保金3614万元,累计人均月补差333元,发放分类施保金521万元。通过动态管理,1至6月新增城市低保户390人,退出1425人。

  积极开展社会医疗救助工作。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卫生和人社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印发〈黄山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重点救助对象合规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适当提高,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医疗救助工作。1至6月,全市共发放医疗救助金1763万元,救助5.51万人次。

  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有条不紊。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全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要求,明确救助对象、制定救助标准、规范救助程序,全面实现了临时救助的公开、公平、公正。1至6月,全市累计救助2179户次,累计支出救助金275万元。


上报单位:黄山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低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