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出台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黄山市建设特色小镇的指示要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全面加快黄山市特色小镇建设步伐,近日,黄山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字〔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建设特色小镇要充分发挥我市旅游、文化、生态和地域特色产业优势,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前瞻性和协调性;坚持产业主导,本着“特而强”的原则做到错位发展;坚持融合发展,推进“产、城、人、文”四位一体;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探索创建创新创业集聚区;坚实生态立镇,走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市场主体,创新招商融资多元化途径。
《意见》提出要按照“分类分批、梯次推进”的原则统筹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全省乃至全国闻名的艺术小镇、旅游小镇、生态小镇、体育小镇、休闲小镇和工业小镇等。2016年将着力推进首批12个特色小镇建设,力争2018年底前验收通过。并适时启动第二批特色小镇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在全市形成特色小镇集群发展的崭新格局。围绕这一目标,《意见》提出了编制建设规划、提升景观形象、培育主导产业、完善服务功能等一系列特色小镇建设任务,明确首批特色小镇规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还明确了特色小镇申报、审核、培育、考核、验收等建设流程,为全市特色小镇建设勾画出一幅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路径清晰的蓝图。
对经审核纳入市级建设名单的特色小镇,《意见》明确将给予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财政支持、综合扶持等方方面面的政策优惠,2016上半年还将调剂安排1000万元左右启动资金,支持各地开展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工作,鼓励各地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为保障特色小镇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市还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