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黄山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1月17日下午,黄山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在雄壮的国歌声中胜利闭幕。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297人,实到284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王福宏、程迎峰、毕无非、张开南、舒志民、王德君、钱晓华、徐健敏、汪卫星、胡新方、汪理文、余非、李高峰、杨龙、柯彦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迎峰主持会议。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别选举产生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一名;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黄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的决议》、《关于黄山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黄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各项议程结束后,王福宏发表重要讲话。他首先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表示祝贺,对市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给予充分肯定。
王福宏强调,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必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五届八次全会和本次人代会精神上来,充分调动全市上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心聚力抓好工作落实。王福宏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着力围绕六个方面履职尽责:一要紧扣中心,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积极作为。坚持观大势、谋大事,把握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这一大逻辑,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深入调研、提出意见,加强监督、协力落实,努力在新常态中实现新发展。二要与时俱进,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上同心发力。主动围绕改革进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找准用力方向,科学建言献策,积极支持参与,做改革的坚定拥护者、有力推动者和积极践行者。三要崇尚法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上勇毅笃行。紧紧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担负起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确保法治黄山建设落到实处。四要致力和谐,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上发挥作用。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社会安定团结。五要心系群众,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多办实事。始终牢记人民重托,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尤其是解决好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公平正义、生活幸福有尊严。六要弘扬新风,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上多作贡献。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让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树文明新风成为全市上下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王福宏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人大代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带头学习宣传会议精神,带头贯彻落实各项任务,带头立足本职扎实苦干,在新的一年里再创新业绩。
王福宏最后说,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奋力拼搏,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新胜利而努力奋斗!
程迎峰在主持会议时说,在市委和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程迎峰指出,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强改进人大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地把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宪法法律负责统一起来,在履职行权中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发挥好人大在法治黄山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紧贴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在新常态下助推改革发展的作用。突出新常态下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等重点工作,围绕新常态下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顺应新常态下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新期待,找准用力方向,精选监督议题,增强工作实效,力争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树立新标杆、展现新作为。要积极创新代表工作,更好地支持保障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始终尊重代表、密切联系代表、热情服务代表,采取真招实措进一步搭建代表活动平台,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要主动适应新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激发工作活力;大力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进一步增强全市人大工作合力,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共同开创黄山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列席大会的人员有: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黄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市委督查组督查员,市政府咨询委副主任、咨询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单位及群众团体负责人,市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国家及省驻黄单位负责人等。 (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黄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