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全力推进临时救助工作

30.03.2017  13:18

      为解决困难群众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问题导致的暂时基本生活困难,填补和扫除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盲区”,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黄山市各级民政部门全力推进临时救助工作,有效缓解城乡贫困家庭突发灾害、就医、就学、其他生活等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并取得初步成效。

      完善政策制度。根据《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黄政办[2015]16号),明确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程序和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职责分工,打破了户籍界限,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并对救助对象做了进一步细化,规定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外来务工者等人户分离(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规范审批程序。受理方式由原来的依申请受理扩大到主动发现受理;规范了入户核查、审批公示、档案管理等一系列操作规程,明确了申请临时救助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县乡两级政府的审核审批时限。

      明确救助标准。统一了全市临时救助标准,实现了临时救助城乡统筹。在中央和省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将救助最高标准从城市低保标准的6倍提高到10倍,进一步提高了临时救助水平。

      落实配套资金。全市共筹集临时救助资金893.89万元,其中中央、省补助780.17万元,市配套16万元,区县配套97.72万元。

      严格使用管理。各级民政部门积极联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临时救助制度健康安全运行。

      积极开展工作。各地依托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工作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救助2399人次,其中低保对象743人次,特困人员184人次,其他147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11万元,人均救助水平1713元。

上报单位:黄山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低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