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五项举措扎实开展格式条款集中规范整治工作

23.06.2016  19:21

  黄山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于2016年5月至11月,分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在全市开展格式条款集中规范整治工作,重点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类和旅游类合同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范整治。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企业信息。从安徽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导出全市所有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企业和旅游类企业信息,再逐一电话核实企业地址、联系人、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经全面摸底排查,全市经营状况正常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企业26家,旅游类企业159家。

  二是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采取发放通知、上门走访等形式,指导企业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经营活动中正在使用的各种合同文本进行自查;凡发现存在“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要求自行纠正。

  三是全面收集格式条款合同。要求辖区内企业(含下属各门店)将经营活动中正在使用的各种格式合同和合同格式条款收全附齐,于规定时间前报送市工商局,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并对收集到的格式合同和合同格式条款进行整理、分类。

  四是大力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结合黄山市是旅游城市,旅游类企业比较多的特点,将联合旅游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旅行社和广大旅游者使用示范文本。

  五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集中整治规范工作完成后,对企业进行回访和再检查。如发现企业仍有违法、违规情况,将依据《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