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出台《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

08.08.2014  18:58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社区建设需要,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立规范的运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巩固提升精品社区建设成果,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黄山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黄山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山区城市社区经费保障的意见》。
      两个文件内容翔实具体、可操作性强,就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责、选聘、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经费保障范围、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特别是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方面,规定建立正常性工资增长机制,每3年一次调增基本工资。在交纳“五险”的同时,增加和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时在落实“费随事转”政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对指导城市社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上报单位:黄山区民政局
信息作者:政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