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公职人员不文明出行将被通报

05.07.2019  09:43

  记者日前从黄山市文明办了解到,从7月1日起,该市对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书面通报,营造“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陋习”的社会氛围。

  黄山市把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作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抓手,把各单位公职人员不文明交通行为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机关作风效能等考核内容,建立不文明交通行为通报长效机制,并明确不以通报代替处罚。

  据了解,凡黄山市区域内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属控股企业工作人员,存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超速50%以上、闯红灯、随意变道、车窗抛物,或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加装遮阳伞(雨篷),或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穿越绿化带、翻越交通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记录、整理、比对后汇总到市文明办,由市文明办定期以书面形式抄告违法违规者所属单位,涉事公职人员所属单位视情对相应人员进行批评谈话、内部通报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市文明办。(记者 吴江海)

原标题:黄山公职人员不文明出行将被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