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05.05.2017 00:00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日前,省局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于5月至11月,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摸底、整治、验收和总结四个阶段,对高速公路服务区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开展整治。一是整治服务区销售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超范围经营;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明、无食品标签的食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是整治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范围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无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加工经营场所布局流程不合理,内外环境卫生脏乱差;加工设备设施配备不齐,无“三防”设施;食品原料采购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国家明令禁止加工使用的食品;非法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餐用具每餐使用前未进行清洗消毒等。
通过此专项整治,将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经营行为,全面提升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水平。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局
05.05.2017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