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设施新增人脸识别功能

04.02.2017  18:36
  2月4日安徽省公安厅发布《安徽省高速公路2017—2019年度交通管理科技建设三年规划》,明确规定2017年起,全省高速公路新安装设备都应具备清晰辨认机动车前部全貌全景特征和驾驶室驾驶人脸部特征等信息的功能;2019年起,不具备上述功能的设备停止使用。
  据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正会同相关科研单位,开展卡口抓拍驾驶人人脸识别技术研究,能够清晰辨认驾驶室驾驶人脸部特征,推动非现场执法记分制度全面落实。该三年规划涉及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高速公路大数据平台、高速公路交警移动通信系统和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四大部分,重点解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看得见”“听得见”“算得准”“打得准”等问题,推动全省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马华东   王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