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评选遴选中

24.04.2018  17:07

第十四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近日开展。我省候选人及候选单位正在遴选推荐中。

  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原则上从历届全国技术能手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在岗人员中推荐。并将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须来自生产一线岗位,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秉承工匠精神的在岗人员。同样将优先推荐从事“中国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相关工作的人员。

  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将从基层企业和技能人才培养院校中推荐。主要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工院校等职业院校等。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将从企业生产一线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师资、直接从事技能人才培养的基层工作者等中推荐。

  各市、省直有关部门(不含省国资委)将各推荐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1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不超过2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1家、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不超过2名。省属企业统一向省国资委申报,具体申报数量由省国资委确定。

  省国资委审核后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中华技能大奖候选人不超过3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不超过5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不超过1家、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不超过1名。

  为避免重复推荐全国技术能手,各部门不得推荐所在地中央企业人员。在皖中央企业人员可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中华技能大奖。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的不再申报同一奖项。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奖项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个人。重复和多头推荐申报者将视为无效推荐申报。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奖项的个人不得申报全国技术能手奖项。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将于5月25日前向省人社厅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将电子件打包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据介绍,建立并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是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严格标准条件,规范审核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做到申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无误。(记者 徐慧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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