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实习期内驾驶人无“老手”陪同请勿驾车上高速

25.12.2015  11:36
        12月2日上午,淮北市公安局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泗许高速淮永省际收费站执勤时,对车号豫N2R**7小型客车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郭某某驾驶证正在实习期,身边也没有三年以上驾龄人员陪同。民警依法对郭某某进行处罚,并要求他请代驾人员来驾驶车辆。
  接受处罚时,郭某某称:“泗许高速车辆少,路况好,不少新手驾驶员都想上来练技术。”对此,高速交警二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及时查纠、制止新手上高速公路“练车”行为。在之后的半个月内,连续查处了11起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这些驾驶员依法处罚后,民警还专门请来代驾人员驾驶车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同时对这些“新手”开展安全教育,提醒他们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车,安全出行,避免侥幸心理。民警提醒,高速公路上车多、车快,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新手”很难做出正确应对进而引发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除非副驾驶座位有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指导,实习期内的驾驶人请勿驾车上高速。(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