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男”驾车遇阻 用折叠刀将对方面部划伤

01.09.2015  11:30

  铜陵男子王某驾车遇阻后因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近日,铜陵市狮子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最终王某赔偿伤者2万余元,并获刑七个月。

  据了解,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13日下午,被告人王某驾车途经狮子山区西湖镇朝山村黄金屋前路段时,发现道路被被害人张某用树枝等物堵塞而无法通行,遂与其发生口角。在双方发生矛盾过程中,王某用自带的折叠刀将张某的面部划伤。经鉴定,张某的伤情程度为轻伤一级。经法院主持调解,王某对张某赔偿2万余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对王表示谅解。法院根据王某的犯罪情节及赔偿情况,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铜陵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