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出租车占道行驶与摩托车相撞 摩托女未戴头盔身亡

14.10.2014  11:21
核心提示: 民警提示:摩托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惯性的影响,一般是头部先受撞击和着地,而头部又是不堪一击的生命要害部位,如果不戴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伤和死亡的机率就会较高。这

10月13日,滁州明光市境内一辆出租车占道行驶,与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发生激烈碰撞,由于摩托车手未戴头盔,骑摩托的女子头部受到重创,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月13日早晨7时许,出租车驾驶员陈师傅送完客人后,沿309省道明光市涧溪镇鲁山返回城区。途经石坝镇境内时,陈师傅超越前面的一辆大货车,不曾想刚超到一半,对面车道上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陈师傅连忙刹车,但由于车速过快,出租车还是在地面上留下长长刹车痕迹后,和摩托车迎面发生激烈碰撞。巨大的惯性将马某(女)从摩托车上弹起,头部重重地撞在出租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挡风玻璃被撞碎。两车在事故中也不同程度损毁,碎片散落一地。

马某随后被送到医院抢救,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日,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摩托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惯性的影响,一般是头部先受撞击和着地,而头部又是不堪一击的生命要害部位,如果不戴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伤和死亡的机率就会较高。这起事故中,如果马某佩戴头盔保护住头部,生存的机率就会高一些。(张永军   记者 胡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