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警民联调工作站覆盖所有派出所

28.12.2015  10:07

近日,马鞍山市和县香泉镇两位村民因地界纠纷眼看要发生械斗,辖区派出所接到报警立即出警,而一同出警的还有“警民联调工作站”的调解员,最终经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面对各类民事纠纷和轻微伤以下打架斗殴等治安案件,警民联调站调解员随警出警参与调解,在马鞍山市已经成为常态,使大量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在源头得到处置。

经过近年来的精心培育和强力推进,马鞍山市警民联调规范化一体化建设初步建成,全市所有派出所均建立了标识统一、运转规范的警民联调工作站,聘请专职调解员参与治安调解,每年调解纠纷3000余件,实现了“四降一升”,即:基层公安民警处警负担明显下降,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民转刑案件明显下降,同一矛盾纠纷重复报警率明显下降;矛盾纠纷调处率明显提升,群众安全感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目前,安徽省已在全省推广马鞍山市规范化警民联调工作站建设和一体化警民联调运行机制。

 

聚力于“” 推动联调平台建设规范化

  在马鞍山市各个派出所的一楼基本都设有统一规范的警民联调工作站。这些工作站都有独立的办公室,统一悬挂“警民联调”标牌标识和公示牌(栏),统一划分接待、调解等功能区域,统一配备录音录像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所有组成人员公示公开,所有制度流程阳光透明。

  “我们把联调平台即警民联调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作为一体化警民联调机制的关键,市综治委专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对联调性质、建设标准等予以定位和规范,并要求安装全程录音录像系统。”马鞍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彭蔚峰说,根据治安状况、矛盾纠纷分布等因素,每个警民联调工作站配备有2至4名专职调解员,在同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指导管理下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目前,马鞍山市所有派出所已实现警民联调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工作站日常运行及调解员薪酬、补贴等费用,全部纳入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县(区)级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专款专用,逐年递增。雨山等县区还结合实际,配套制定了警民联调工作站调解员管理、考核等配套办法,对专职调解员的基本工资、奖励补贴等进一步细化量化,激励人民调解员更好地发挥作用。

 

聚序于“” 实现警民联调方式法治化

  马鞍山市强力推行警民联调,将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争议的纠纷,以及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实行警民联调,就是借助公安“110”先期处置和现场取证等优势,与人民调解及时化解矛盾优势实现互补,让矛盾解决在第一时间、化解在萌芽状态。

  “所有调解工作都要依法依规开展,属人民调解范畴的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加盖人民调委会公章;属行政(治安)范畴的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加盖公安派出所公章。”马鞍山市雨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杰说,“”是调解工作的底线和生命线,要将法治理念贯穿联调工作的全过程,才能保证“警民联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调解程序上,马鞍山市要求,可以适用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由办案民警填写《治安案件调解移送表》;接处警中受理的非案件类矛盾纠纷,由处警民警填写《矛盾纠纷调解移送表》;社区(驻村)民警在社区、村开展工作中,对长期没有解决的邻里纠纷等可以调解处理的矛盾纠纷,由社区(驻村)民警填写《矛盾纠纷调解移送表》,经兼任联调站副站长的分管副所长审核同意后,移交警民联调工作站调解,所取证据随同移送。警民联调工作站接受移送后,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调解。调解结束后,警民联调工作站再将调解结果反馈给公安派出所。

 

聚焦于“” 联调一体化运行形成合力

  马鞍山市还进一步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在警民联调平台派生出联合调处机制,对需要相关部门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警民联调工作站会第一时间向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报告,中心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派员介入;重大疑难或跨区域的矛盾纠纷,由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牵头调处;属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提交相关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处。

  长期以来,广大群众习惯于“有困难找警察”,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最初通过“110”受理或向派出所反映。受职能和警力限制,公安机关难以将这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实行“警民联调”,由专职调解员接手调解,基层民警调解负担明显减轻,真正实现了为基层民警减负,也更有利于公安机关将警力和精力聚焦到治安防范和打击犯罪上来,回归本位。而警民联调耗时短、成本低,迎合了群众定分止争需求,群众心理更易认同和接纳,有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

  “联调一体化对化解矛盾综合施策,把大量矛盾纠纷导入依法调解、和谐化解的轨道,能及时有效地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马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从辉说,全市将警民联调作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的重点基石,“综治牵头、公安主抓、司法指导、多元参与、财政保障”的警民联调工作格局日臻成熟,为实现“三调”联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创造了支点、提供了支撑、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