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监狱积极打造阳光狱务
11.09.2015 17:38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狱内部执法管理,突出抓好以民警直接管理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落实,加强监狱大门、会见室等重点部位管理,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继续开展违禁品、违规品清查活动,加强特殊犯群尤其是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以及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的考核与管控。二是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一步完善执法流程,健全分级审理制度,强力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对接工作,积极搭建远程开庭审理平台,统筹做好限减犯、短刑犯、老病残犯刑罚执行变更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医疗资源参与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诊断和复核诊断,理顺暂予监外执行审理程序和交接程序,加强与社区矫正部门联系沟通。同时,继续做好执法质量考评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卷评查,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活动。三是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和执法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各类会议记录和执法台账,严格按规定进行刑罚执行变动公示和上报备案,对刑罚执行活动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环节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以明确责任倒逼权依法使,确保执法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有效行使。四是全面深化狱务公开工作,按照社会公众、罪犯及其近亲属等不同公开对象,分类实施狱务公开,不断创新狱务公开方式方法,完善狱务公开工作制度,发挥执法监督员在规范执法、提高执法透明度上的应有作用,并梳理刑罚执行重要环节,探索建立刑罚执行权力清单制度,将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和执法流程等清单内权力事项纳入统一平台实施统一管理,逐步实现权力清单互联网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马鞍山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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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2015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