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紧抓“三个发展”提升民族村经济建设水平

22.07.2014  12:48

马鞍山市把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作为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多举措支持民族村加快经济发展。

 

一是出台政策促发展。在开展全市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支持民族村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民族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快发展。按照“优先安排,体现照顾”的原则,将民族村列为首批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加强民族村的道路、水利、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建设水平。

 

二是立足特色谋发展。由相关部门牵头,帮助指导民族村编制发展规划,依托当地的资源或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有地域特色、资源特色、生态特色的蔬菜种植、农作物制种、家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业,实现“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的经济发展格局,壮大民族村集体经济。鼓励少数民族种养殖大户和能人牵头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全市相继成立了5家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带动300多户少数民族农民入股就业创业。

 

三是加强培训共发展。充分发挥省、市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平台作用,建立实用技术培训需求和少数民族创业带头人档案,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引导少数民族村民学科技、用科技,扎实做好农业新技术推广、优良品种推广等工作,极大提升了少数民族群众增收科技含量。2013年,陈桥洲、沈家山和新禄三个民族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11000元、12300元和14500元,与往年相比大幅增长,比全省的8098元分别高出2903、4202和64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