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完成修订

27.08.2016  10:32

日前,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提高质量、减少数量、优化结构、规范程序”的要求,马鞍山市科技局完成《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并印发实施。

一是突出“宽进”,扩大科技奖励申报范围。调整重大成就奖、科技创新特别奖的申报条件,由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且为第一完成人调整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位)。

二是突出“严出”,力推科技奖励的减量提质。科技创新特别奖数量由原来的10个调整为5个,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数量原来的30个调整为20个。

三是突出“重奖”,强化科技奖励的激励带动效果。调整科技进步奖奖励额度,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奖金由5万元增加到8万元,二等奖奖金由3万元增加到5万元,三等奖奖金由1万元增加到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