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建成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
08.01.2016 18:03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日前,马鞍山市完成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建成环境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该体系包括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监管网格。市行政区域为一级网格;县、区、开发园区共10个为二级网格;各二级网格内所辖的乡镇、街道等共66个为三级网格;各三级网格内所辖的村、社区等共560个为四级网格。各级网格长一般由各级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级网格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组织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至此,马鞍山市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环境监管格局。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8.01.2016 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