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工商局激发民间投资创业热情服务“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1)

16.06.2016  23:08

  近年来,马鞍山市工商局不断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着力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发展环境,促进民间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增长,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是民间投资热情高涨,民营市场主体提质增量。2016年1-5月,全市新登记企业2541户,其中内资企业2518户,内资企业注册资本204.10亿元(其中私营企业2316户,同比增长7.92%,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53.73亿元,同比增长123.48%);外资企业23户,注册资本2.02亿美元。截至5月,全市实有企业34854户,其中内资企业34526户,注册资本2165.84亿元(其中私营企业31509户,同比增长16.96%,注册资本1277.62亿元,同比增长39.39%);外资企业328户,注册资本14.43亿美元。

  二是为商服务政策落实,投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市工商局陆续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跟踪服务工作的通知》、《马鞍山市工商局服务招商引资落地二十一条措施》、《马鞍山市工商局百家重点企业工商秘书制度》、《关于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为商服务年”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民间投资,促进了马鞍山市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不断降低准入门槛,推进民营企业便利化登记。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降低了对民营企业启动资金的要求,大大缓解了其在创业初始的资金压力;2014年12月底出台了《马鞍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允许“一址多照”;允许从事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无污染、不扰民、无安全隐患的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将住宅作为住所登记;未取得产权证的住所,允许提交产权单位或所在地政府、街道、社区或村委会、开发区管委会的证明材料,盘活了一大批原先因无产权证明而无法作为住所登记使用的房产,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自2015年9月29日起,正式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了“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企一码、一网互联、一照通用”,大大减轻了民营企业准备材料成本,节省了企业办事时间,有效地推进了注册登记便利化;深化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根据规定仅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许可事项,并公布了共194项涉及工商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民营企业常涉及到的预包装食品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餐饮服务许可等皆改为后置,商事主体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缩短了企业开业筹备时间,大大提高了民营企业经营的灵活性;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进程,建成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突破了地域空间和办公场所的限制,将传统的“面对面”服务转变为“键对键”服务,真正使民间投资者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积极打造企业融资平台,鼓励地方商业银行积极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强化股权出质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上门服务,专窗办理,即时办结,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题。2016年1-5月共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130件,为企业融资达40.87亿元人民币。

  四是创新优化服务举措,促进民营企业加速成长。加强对具备上市条件的民间投资市场主体的改制指导,扶持有实力、有规模、发展前景好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配合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促进民间投资市场主体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民间投资质量;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市场主体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竞争优势的民间投资市场主体,通过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民间投资市场主体“走出去”,对民间投资市场主体之间、民间投资市场主体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开展境外投资,需要组建企业的,依法做好登记衔接和服务;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