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工商局四措并举落实环保监管工作
26.05.2017 18:57
本文来源: 工商局
近日来,马鞍山市工商局按照中央环保督查要求,立足工商职能,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依法开展有关工作。一是实施登记信息精准推送。根据《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对经营范围涉及环保领域的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双告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告知申请人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审批部门。将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市场主体信息及时通过“马鞍山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精准推送至相关审批部门。二是严格审批采矿选矿企业。严格执行市政府对于采矿、选矿企业的相关规定,除了国家、省重点项目外,一律停止办理采矿、选矿企业。三是依法变更吊销相关主体。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吊销环境行政许可证照的市场主体,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营业执照手续或吊销营业执照,强化证照管理。四是突出重点查处无照经营。组织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无证无照经营企业,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抄告一起、处理一起,露头就打,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无照经营行为实行零容忍。市局每季度对县区市场监管局的查无工作开展督查或暗访,并将督查、暗访情况及时反馈,责令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6.05.2017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