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四个夯实”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
马鞍山市注重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切实打牢四个基础。
一是夯实思想基础。每月集中组织1次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会,集体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国情、省情和市情;定期举办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培训班,2014年市(县、区)共集中举办培训6期;分别指导各团体举办神学思想建设研讨、讲道交流和道路风建设研讨活动,先后举办了以“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促进和谐马鞍山建设”、“共圆中国梦的宗教担当”等为主题的座谈研讨活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二是夯实组织基础。进一步加强市佛协班子、基督教“两会”班子建设,调整充实了班子成员;完成了市清真寺民管会换届工作,加快筹建市伊斯兰教协会;建立了宗教团体建设后备人才储备库,及时推荐选拨了10余名有品行、有学识、有能力的宗教教职人员到宗教团体任职。今年,将筹备成立市伊斯兰教协会,指导市佛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完成换届工作,并深入开展百名宗教教职人员培优工程,指导市级宗教团体举办3期教职人员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教职人员业务素质。
三是夯实制度基础。建立和完善了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学习、谈心、请销假、述职等2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巩固“两个专项工作”成果为抓手,指导市宗教团体出台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标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建立了宗教教职人员考核和奖惩制度,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进一步净化、优化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四是夯实保障基础。积极为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提供政策解答和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解决实际困难。2013年6月份,分别在雨山区小九华寺和基督教花雨路教堂设立全市宗教法律服务点,为宗教界提供法律服务;将阿訇生活补贴、宗教团体办公、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补助、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等经费列入年度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2014年以来共投入各类经费近100余万元用于帮助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全面完成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