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获张坚院长肯定

09.06.2015  13:06
 

  安徽法院网讯        马鞍山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在五日内相继获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和市委书记张晓麟批示肯定。

  6月4日,省高院张坚院长在马鞍山市委报送的《马鞍山市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上作出重要批示:“马鞍山专门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意见,提出措施,充分体现了马鞍山市委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马鞍山的改革举措,注重源头治理、统筹推进、资源整合、协调联动,有制度,有办法,有保障,为群众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利于及时就地、方便快捷地化解矛盾纠纷,是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和生动体现。马鞍山中院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好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推动作用;要及时主动向市委汇报工作,紧紧依靠市委领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感谢马鞍山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6月8日,该市市委书记张晓麟在省高院明传上批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张坚院长的批示精神,按市委要求,抓实抓出特色,注意汇报争取指导。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马鞍山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以张坚院长、张晓麟书记的批示精神为指引。一是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搭建层级平台为纽带,以创新治理体系为着力点,以化解纠纷促和谐为常态,以良性互动机制为支撑,以“法官便民联系点”为载体,不断推进多元化解决纠纷工作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二是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提档升级。拓展各类诉调对接机制,在多元纠纷解决格局中实现“三变”,即“和为贵”传统观念回归转变、解决纠纷法律观念理性转变、解决纠纷经济观念不断增强。三是力争拓展“多方共赢”空间。通过多元主体参与、多种渠道疏导、多样方式施治,畅通协商、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途径,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诉前,实现纠纷分流,降低纠纷解决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