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今年将成立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10.03.2016  12:33
摘要 2015年,马鞍山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00余件,接待咨询5000余人次,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中安在线讯 据皖江在线报道,3月9日,马鞍山市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市消费者协会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马鞍山市各级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00余件,接待咨询5000余人次,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为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5月,马鞍山市将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据了解,今年的活动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马鞍山市将于3月12日上午在市文化馆门前广场举行“3.15”系列宣传活动,届时将广泛宣传新《消法》、省《消保条例》,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活动结束后,马鞍山市还将陆续开展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成立市消保委、成立消费维权律师团等活动。

  根据2016年2月2日颁布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今年5月,马鞍山市将成立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前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将由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消保委”的职责包括对消费者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开展诚信企业评选,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或者征信机构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等。

  发布会上,马鞍山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还通报了2015年度马鞍山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对《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进行了解读。“食品变‘神药’消保助维权案”、“某餐饮服务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等入选典型案例。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唐冰倩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