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全省首试低保家庭大学生连续性救助政策
29.08.2014 18:14
本文来源: 政府
8月28日从庐阳区了解到,该区共为首批符合条件的46名城乡低保家庭的大专及以上大学生发放救助金17.8万元。庐阳区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生在校期间每年都可获得救助资金,此举在全省尚属首创。
“有了这笔钱,我就能像别的学生一样顺利进入梦寐以求的大学校园啦,我们家人真的很感激!”庐阳区三孝口街道城隍庙社区的女孩黄居宸兴奋地拉着社区低保协理员的手说道。黄居宸今年以563分的成绩考入了四川外国语大学,这本是一件令人开心的好事,但四年下来一笔数目不小的学费却让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愁上眉梢。令黄居宸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家人四处筹集学费时,庐阳区社区工作人员按响了她家的门铃,并告诉她符合救助条件,区里将为她资助四年大学学费。
今年以来,庐阳区制定出台《庐阳区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救助暂行办法》,将低保家庭大学生教育救助列为区级民生工程,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助,根据考取学校批次不同,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子女每年提供不等的教育救助金,旨在帮助这些低保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据庐阳区人社局负责人介绍,享受教育救助对象为本区范围内今年新考入大专(含)以上的城乡低保对象新生,以及2014年以前考录的城乡低保户子女大专(含)以上在校大学生,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和第三批本科的学生救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本科的学生救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考入国家重点普通高等院校第一批本科的学生救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直至完成学业,名额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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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8.2014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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