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政府首次运用市场化方式购买法律服务
22.08.2014 12:0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8月21日,宣城市政府首次将法律服务列入市场化购买公共服务项目,以招投标形式面向社会购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租赁工作中介代理服务,该市共有四家律师事务所参加了竞标。
此次招标,为投标人设置的条件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含3年)、拥有5名以上执业律师、声誉良好,且中标律师事务所,不得少于2名专职律师从事该项工作,服务期3年。要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租赁工作提供规范、科学、优质、高效的中介代理服务。
(宣城市司法局)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2.08.2014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