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拉响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
经预测,我省除黄山市外,合肥等15市未来三天可能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过程。 12月5日晚,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发布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由此,钢铁等多行业须限产停产,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等。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级黄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区内城市应当视情采取相应措施,与蓝色预警不同的是,新增强制性减排措施,如在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对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矿山等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城区内燃煤锅炉,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限产;城区禁行黄标车和重型货运等柴油车辆;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禁止露天烧烤等。
黄色预警下,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为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倡导:各位市民朋友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道路增加清扫、冲洗保洁频次;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12月4日,大范围雾霾再度来袭。我省合肥、亳州、阜阳、淮北、蚌埠、淮南、铜陵、安庆、池州等多地拉响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当前,各地正采取超常规措施,推出限产停产等“非常之举”,严控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化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控、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等。
今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 《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3年12月30日起实施的原预案废止。修订后的预案最大变化是,预警条件更加敏感,不仅参考空气质量数据,还与重污染天气预计持续时间挂钩。如当市区范围内前三天空气质量指数 (AQI)日均值>200,预测仍将持续2天时,原预案可能仍维持蓝色预警,而修订后的预案则拉响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