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汴河之春”宿州首届河钓大赛将于元旦在宿州举行

20.10.2016  13:34

 

    宿州市新汴河风景区作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旨在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健身的活动场所。为提升景区在宿州市民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景区办和教体局合作主办,安徽经济新闻网、宿州广播电视台城市文艺频率协办,安徽鑫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宿州弘喜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承办“2017汴河之春”宿州首届河钓大赛。

 

 

一、比赛时间:2017年01月01日
二、比赛地点:宿州市新汴河风景区西区竞技河段
三、比赛项目:(手竿钓混合鱼尾数积分赛)
手竿钓对象鱼(河段内混合鱼:鲫、鲤、鳊、鲢、草鱼等)    2场  每场150分钟
手竿限定7.2米以下(含7.2米),单线双钩以下(含双钩)
    四、报名人员凭有效身份证(18-70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均可报名参赛。
个人可以自愿命名组队参赛(个人不允许参赛)
五、比赛奖励:大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奖金二万元+奖品、二等奖二名一万元+奖品、三等奖十名一千元+奖品,幸运抽奖60名共30000元。最重单尾奖奖金8888元。总奖金88888元。
六、报名方式:报名点现场报名,微信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日。
      报名地点:
        1、办公室主任:路主任  联系电话: 13345575933
        2、联系人:白璐              联系电话: 18726265567
        3、联系人:宋志勇          联系电话: 15205578966
七、参赛队员每队二名队员,每人报名费200元。(含服装、鱼护、礼品、午餐盒饭,价值不低于200元)
八、报名费支付方式:现金、微信支付
九、定于2016年12月25日--31日早8:30--17:00到景区比赛办公室领取参赛证,凭证集合抽签。
十、计分方法:按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钓鱼竞赛中尾数计分法执行。
十一、各参赛队交通自理,车辆应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停放。
  参赛队及裁判工作人员的就餐、饮水均由大会提供。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2017汴河之春全民健身活动组委会。

 

 


 

 

    2016年景区已经获得国家4A级水利风景区。景区水、岸、滩、堤、路、桥、景、灯交相呼应,宿州历史、人文和民俗文化与绿化园林景观的充分结合,奠定新汴河景区的历史文化品位,本次活动将集中展示宿州的历史人文景观。

 

        这次钓鱼大赛是有史以来国内第一次的冬季钓鱼比赛,比赛场地是在户外原生态的野钓,同时给参赛选手一个更好的发挥平台,也是宿州为全民健身运动的一个旗标。

 

 

赛制规程办法
(一)参加本届钓赛选手的服装、帽子、鱼护由组委会提供,比赛时必须统一使用。
(二)比赛场地共分四个赛区,每个赛区分    10    计分区,共  40  个计分区;比赛选手在不同赛区、计分区里分上、下午各进行一场比赛,每场比赛150分钟。
(三)每队2名比赛选手,2场2人的积分之和为团队总成绩分,若总成绩分相同,比团队里领队第一场最高分,分高者得团队总冠军;如若比分再相同,比团队里队员第一场最高分,分高者得团队总冠军;以此类推。
(四)本次大赛裁判队伍由总裁判长、执行裁判长、计分裁判长、分区裁判长、裁判员若干组成。
(五)抽签方法:每队按报名单的顺序进行排列抽签。
计分方法
比赛按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钓鱼竞赛中尾数计分法执行。
比赛规则
按中国钓鱼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钓鱼竞赛规则和裁判法执行。
其他
(一)各参赛队必须于2016年12月30日前到报名处报到并交纳参赛费。
(二)各参赛队交通自理,车辆应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停放。
(三)参赛队及裁判工作人员的就餐、饮水均由大会提供。
(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归2017汴河之春全民健身活动组委会。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7汴河之春全民健身活动组委会

 

 

 

责编:郑文涛